功能主治: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凡证见西医之胃肠型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胃肠炎,肠伤寒、斑疹伤寒,急性传染性肝炎,细菌性痢疾,食物中毒,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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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干姜汁、药用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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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信合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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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796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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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凡证见西医之胃肠型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胃肠炎,肠伤寒、斑疹伤寒,急性传染性肝炎,细菌性痢疾,食物中毒,中暑。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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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半支—1支,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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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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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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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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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凡证见西医之胃肠型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胃肠炎,肠伤寒、斑疹伤寒,急性传染性肝炎,细菌性痢疾,食物中毒,中暑。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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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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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