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咳痰不止,咯痰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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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川贝母、杏仁水、蜂蜜、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焦糖、纯化水。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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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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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700 |
国药准字H20041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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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咳痰不止,咯痰不爽。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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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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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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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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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咳痰不止,咯痰不爽。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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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