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呲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8 |
国药准字Z200900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6-12岁儿童一次0.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 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
|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1、抗病毒作用:本品可抑制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合胞病毒,腺病毒3型等在细胞内的复制。 2、抗菌作用:本品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味菌等多种菌均有很强的抑菌作用。 3、抗炎作用:对小鼠二甲苯和蛋清致肿试验表明有明显的抗炎作用。 4、镇痛作用:对小鼠醋灼和热板法致痛试验表明有明显的镇痛作用。 5、降温试验:对伤寒菌升温试验有明显的降温作用。 药理研究结果表明:超临界萃取而得挥发性部分具有更广抗病毒谱和更强的抗病毒作用;水提取部分位有较强的治疗卡塔症状,此举填补了国内双黄连制剂的空白,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