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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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呲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其化学名称为α-(氯甲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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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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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8 |
国药准字H2004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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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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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6-12岁儿童一次0.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1.毛滴虫病: (1)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mg(6片),晚上顿服。儿童25mg/公斤/天,一次顿服。 (2)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共5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 (1)阿米巴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mg,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mg(4片),每日二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2)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mg/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 (1)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晚上顿服1500mg(6片),服药1~2天。 (2)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1)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mg(6片),以后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2)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0mg/公斤,分二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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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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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 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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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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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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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