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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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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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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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94 |
国药准字H2003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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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甲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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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一次1~2片,12~18岁儿童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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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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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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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甲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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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故具有解热镇痛作用。本品由速释层和缓释层两部分组成,口服后速释层中对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产生解热止痛作用,缓释层则缓慢释放对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续8小时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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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