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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非处方 医保

幸福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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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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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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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分子式C8H9NO2,化学名是N-(4-羟基苯基)乙酰胺

主要成分:更昔洛韦 化学名:9-(1,3-二羟基-2-丙氧甲基)-鸟嘌呤 分子式:C9H12N5O4 分子量:255.23。

生产企业

幸福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C20090020

国药准字H109801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1.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2.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用法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0.3-0.6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一日不宜超过2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缓释片用法:一次0.65-1.3g(即1-2片),每8小时1次。一日不超过4g(即6片)。·肌内注射一次0.15-0.25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直肠给药一次0.3g,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1.2g。儿童·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10-15mg/kg或一日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3-12岁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疗程不超过5日。·直肠给药3-12岁小儿,一次0.15-0.3g,一日1次。

1 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 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3 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浓度达50mg/ml,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副作用

(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成分

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1.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2.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核苷类抗病毒药。本品进入细胞后迅速被磷酸化为单磷酸化合物,然后经细胞激酶的作用成为三磷酸化合物,在已感染巨细胞病毒的细胞内其磷酸化较正常细胞更快。更昔洛韦可竞争性抑制DNA多聚酶,并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中,从而抑制DNA合成。本品对病毒DNA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较宿主细胞多聚酶为强。动物实验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统毒性。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药通常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人(小于5%)在服用本药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3.慎用(1)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2)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3)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应严格控制使用本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有引起溶血的报道)。(国外资料)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是本药在体内生物转化的主要途径,这条途径在婴儿出生数周后形成,故本药在新生儿体内可能排泄缓慢,毒性相对增强。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但国外资料认为,本药对儿童并无特殊影响。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间长期使用已有引起新生儿肾衰竭的报道。故孕妇应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虽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药及其代谢产物排出,但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出现假性低值,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出现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出现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单次大剂量应用(大于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一日用量大于3-5g)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5)使用YSI葡萄糖分析仪时可出现假阳性结果。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给药前应注意检查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等)。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内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 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 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