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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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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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分子式C8H9NO2,化学名是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主要成份:每瓶含胸腺肽α11.6mg,甘露醇14.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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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幸福医药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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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090020 |
国药准字H2002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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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
1.慢性乙型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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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0.3-0.6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一日不宜超过2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缓释片用法:一次0.65-1.3g(即1-2片),每8小时1次。一日不超过4g(即6片)。·肌内注射一次0.15-0.25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直肠给药一次0.3g,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1.2g。儿童·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10-15mg/kg或一日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3-12岁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疗程不超过5日。·直肠给药3-12岁小儿,一次0.15-0.3g,一日1次。 |
用前每瓶胸腺肽α1(1.6mg)以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立即皮下注射(不应作肌注或静注)。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给药6个月(共52针),其间不应间断。 临床试验提示胸腺肽α1与α干扰素联用可能比单用α干扰素或单用胸腺肽α1效果为好。如联用α干扰素,应参考α干扰素处方资料内的剂量和注意事项。一般胸腺肽α1在上午给药而α干扰素在晚上给药。 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每次1.6mg,每周2次,两次相隔3-4天,连续4周(共8针),第一针应在给疫苗后立即皮下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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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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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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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
1.慢性乙型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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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胸腺肽α1的耐受性良好。部分患者可有注射部位不适。慢性乙肝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ALT水平暂时波动至基础值两倍以上,此时通常应继续使用,除非有肝衰竭的症状和预兆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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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药通常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人(小于5%)在服用本药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3.慎用(1)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2)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3)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应严格控制使用本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有引起溶血的报道)。(国外资料)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是本药在体内生物转化的主要途径,这条途径在婴儿出生数周后形成,故本药在新生儿体内可能排泄缓慢,毒性相对增强。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但国外资料认为,本药对儿童并无特殊影响。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间长期使用已有引起新生儿肾衰竭的报道。故孕妇应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虽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药及其代谢产物排出,但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出现假性低值,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出现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出现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单次大剂量应用(大于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一日用量大于3-5g)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5)使用YSI葡萄糖分析仪时可出现假阳性结果。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给药前应注意检查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等)。 |
1.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 (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4和6个月检测,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