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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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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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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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国药准字H2004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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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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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 2岁~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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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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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乳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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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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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具有抗炎、解热、镇痛作用的非甾体抗炎药。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中的环氧化酶、减少前列腺素(PG)的合成而起作用,其消炎、镇痛、解热效果与阿斯匹林、保泰松相似而优于对乙酰氨基酚。 |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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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肠胃病患者慎用; 2.对其它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 3.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4.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5.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