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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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其化学名称为α-(氯甲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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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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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38 |
国药准字H2004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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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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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3-6岁,14-21公斤,每次1.5-2片;7-9岁,22-27公斤,每次2-3片;10-12岁,28-32公斤,每次3-3.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1.毛滴虫病: (1)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mg(6片),晚上顿服。儿童25mg/公斤/天,一次顿服。 (2)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共5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 (1)阿米巴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mg,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mg(4片),每日二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2)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mg/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 (1)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晚上顿服1500mg(6片),服药1~2天。 (2)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1)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mg(6片),以后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2)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0mg/公斤,分二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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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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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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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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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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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3岁以下儿童慎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可通过胎盘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