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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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乙醇、丙二醇、聚乙二醇、吐温80、甜菊素、苯甲酸钠、亚硫酸氢钠、红曲红。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量:C8HgNO2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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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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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15 |
国药准字H21023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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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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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1-2岁,10-15公斤,1-1.5毫升/次; 3-6岁,16-21公斤,1.5-2毫升/次; 7-9岁,22-27公斤,2-3毫升/次; 10-12岁,28-32公斤,3-3.5毫升/次;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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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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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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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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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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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