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適用於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湧,偏頭痛,痛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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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對乙酰氨基酚。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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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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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10 |
国药准字H20055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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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適用於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湧,偏頭痛,痛經等。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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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超過5天。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毫升)4,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毫升)5,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毫升)8,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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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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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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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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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適用於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湧,偏頭痛,痛經等。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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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為乙酰苯胺類解熱鎮痛藥。通過抑制環氧化酶,選擇性抑制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前列腺素的合成,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出汗而達到解熱的作用,其解熱作用強度與阿司匹林相似;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釋放,提高痛閾而起到鎮痛作用,屬於外周性鎮痛藥,作用較阿司匹林弱,僅對輕,中度疼痛有效。本品無明顯抗炎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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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對阿司匹林過敏者一般對本品不發生過敏反應。但有報告在因阿司匹林過敏發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數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後發生支氣管痙攣;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時,本品有增加肝臟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3.腎功能不全者長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腎臟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藥時,不得連續使用5天以上,退熱治療不得超過3天,除非另有醫囑; 5.服用本品後出現紅斑或水腫症狀應立即停藥; 6.將此藥放在兒童不易觸及之處,萬一發生過量服藥現象,應立即就醫; 7.本品僅為對症治療藥,在使用本品的同時,應盡可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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