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解热、消炎镇痛药。主要用于发热(感冒、流感等)以及头痛、肌痛、关节痛、痛经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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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阿司匹林。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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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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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60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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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解热、消炎镇痛药。主要用于发热(感冒、流感等)以及头痛、肌痛、关节痛、痛经等疼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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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以乙酰水杨酸计),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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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出血症状的溃疡病或其它活动性出血的患者,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者及哮喘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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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应用本品,可能与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有关,中国尚不多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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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解热、消炎镇痛药。主要用于发热(感冒、流感等)以及头痛、肌痛、关节痛、痛经等疼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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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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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过敏反应性疾患者慎用; 2.患有溃疡或腐蚀性胃炎、痛风、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肝功能减退的患者慎用; 3.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细胞比容、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