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解热、消炎镇痛药。主要用于发热(感冒、流感等)以及头痛、肌痛、关节痛、痛经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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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阿司匹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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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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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60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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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解热、消炎镇痛药。主要用于发热(感冒、流感等)以及头痛、肌痛、关节痛、痛经等疼痛。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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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以乙酰水杨酸计),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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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出血症状的溃疡病或其它活动性出血的患者,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者及哮喘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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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应用本品,可能与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有关,中国尚不多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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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解热、消炎镇痛药。主要用于发热(感冒、流感等)以及头痛、肌痛、关节痛、痛经等疼痛。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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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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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过敏反应性疾患者慎用; 2.患有溃疡或腐蚀性胃炎、痛风、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肝功能减退的患者慎用; 3.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细胞比容、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