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胃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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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主要成分:齐多夫定,化学名称:3'-叠氮基-3'-脱氧胸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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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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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155 |
国药准字H20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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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胃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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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成人:如与其它抗逆转录酶病毒药联合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600mg,分次服用;若单独应用本品则推荐500mg/天或600mg/天,分次服用(在清醒时每4小时服100mg)。 儿童:推荐3个月至12岁儿童给药剂量为每6小时180mg/m2,不应超过每6小时200mg/m2。 新生儿给药:出生12小时后开始给药至6周龄,口服2mg/kg/6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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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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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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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胃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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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抗炎镇痛作用。 |
本品为抗病毒药,在体外对逆转病毒包括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具有高度活性。在受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被细胞胸苷激酶磷酸化为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能选择性抑制HIV逆转酶,导致HIV链合成终止从而阻止HIV复制。 毒理作用 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大白鼠口服给药6个月试验,最大用量每日500mg/kg组出现贫血,但这时血浆中浓度相当于病人临床用量的100倍。猴服药3个月和6个月两组试验,每日34-300mg/kg组出现贫血,试验6个月时观察到骨髓变化及末梢血红细胞形态有轻微变异。 致癌、致突变及生殖力毒性 齐多夫定三个剂量给予小鼠和大鼠(每组小鼠、大鼠均60只),开始小鼠剂量30、60、120mg/kg/日,大鼠80、220、600mg/kg/日,在给药90天后,因小鼠出现贫血,剂量降低至20、30与40mg/kg/天。大鼠的高剂量组在91天后降至450mg/kg/天,在279天后降至300mg/k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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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
对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血红蛋白水平;9.5g/dl的病人使用时应极度谨慎。由于严重贫血最常发生于治疗4-6周时,此时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治疗,故治疗过程中应经常作血细胞计数(至少每2周1次)。如发生粒细胞减少或贫血,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