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分子式:C14H14O3分子量:230.26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0毫升内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
|
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44 |
国药准字H199901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用量杯量取。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0毫升,每4~6小时可重复用药,每24小时不得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7天(或遵医嘱)。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或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
|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其镇痛、抗炎、解热作用,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起作用。 |
本品中氢溴酸右美沙芬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起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但无成瘾性;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支气管粘膜,引起支气管粘液分泌增加,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容易咳出;盐酸伪麻黄碱可选择性收缩鼻咽部粘膜血管,消除鼻塞,流涕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起到解热,镇痛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得超量服用本品。超量服用会出现头晕、失眠及神经质症状。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老年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青光眼、哮喘与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避免同时服用降压药、抗抑郁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饮酒。不得与其他含有本品成分的药物同时服用。妊振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或遵医嘱。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以上,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可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