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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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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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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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81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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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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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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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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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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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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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解热和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具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的作用,可消除其黏膜肿胀,减轻鼻塞及流涕。二者并用,发挥解热镇痛及缓解感冒时鼻塞流涕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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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并高血压、甲状腺疾并糖尿并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并哮喘、呼吸困难等患者不宜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 |
1.致癌与致突变 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