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2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10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
副作用 |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
成分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