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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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氨基比林0.15克,咖啡因0.05克,苯巴比妥0.015克,辅料适量。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称为-(2,4-二氟苯基)--(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分子式:C13H12F2N6O分子量: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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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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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927 |
国药准字H1999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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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着色真菌病、曲霉病、毛霉病、青霉菌病、镰刀菌病、马尔尼菲青霉菌病、暗色真菌病、足菌肿、甲真菌病、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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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需要时服用一次1—2片,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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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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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更易致肾功能损害,宜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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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的疼痛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着色真菌病、曲霉病、毛霉病、青霉菌病、镰刀菌病、马尔尼菲青霉菌病、暗色真菌病、足菌肿、甲真菌病、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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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一复方解热镇痛药。其中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能抑制下视丘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恢复体温调节中枢感受神经元的正常反应性而起退热作用;同时还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而起镇痛作用。氨基比林并能抑制炎症局部组织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稳定溶酶体酶,影响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能兴奋大脑皮层,提高对外界的感应性,并有收缩脑血管,加强前两药缓解头痛的效果。苯巴比妥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可增强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的镇痛作用,并预防发热所致之惊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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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