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和上呼吸道过敏,能缓解因感冒引起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头疼、咽喉痛、发热、咳嗽等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40 |
国药准字H109200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和上呼吸道过敏,能缓解因感冒引起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头疼、咽喉痛、发热、咳嗽等症状。 |
用于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痛经、恶性肿瘤发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急性痛风发作、其它疼痛和发热。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一次,每次1~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儿童:每6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一次75mg,一日一次,必要时增至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
肾功能不全,活动期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
成分 |
用于感冒和上呼吸道过敏,能缓解因感冒引起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头疼、咽喉痛、发热、咳嗽等症状。 |
用于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痛经、恶性肿瘤发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急性痛风发作、其它疼痛和发热。 |
|
药理作用 |
本复方具有解热镇痛、减轻鼻黏膜充血、镇咳和抗组胺作用。配方中的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盐酸伪麻黄碱可收缩鼻黏膜血管,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H1)受体阻断药,可对抗组胺引起的微血管扩张和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减轻流泪、打喷嚏、流涕等过敏症状。 |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化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
注意事项 |
1.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咽痛持续2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5.驾驶员、高空作业及操纵机器者慎用。 |
肾功能不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孕妇禁用、小儿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