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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麻美敏胶囊(Ⅱ)

氨麻美敏胶囊(Ⅱ)

非处方 非医保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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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麻美敏胶囊(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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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氨麻美敏胶囊(Ⅱ)
氨麻美敏胶囊(Ⅱ)
盐酸阿比多尔颗粒
盐酸阿比多尔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粒中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02),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氢溴酸右美沙芬(C18H25NOHBrH2O),马来酸氯苯那敏(C16H18ClN2C4H4O4)。

化学名: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分子量:C22H25BrN2O3S·HCl·H2O

生产企业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27

国药准字H200605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日用胶囊: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白天每6小时服1~2粒,一日2次。夜用胶囊: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2粒。12岁以下儿童或60岁以上老年患者请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次,服用5日。

副作用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在俄联邦,阿比多尔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流感治疗。我国尚无相关儿童临床研究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疗效与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成分

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药理作用本品为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药,通过抑制流感病毒脂膜与宿主细胞的融合而阻断病毒的复制。体外细胞培养试验直接抑制A、B型流感病毒的复制,体内动物试验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毒理研究长期毒性:本品连续灌胃给药,大鼠100—125mg/kg6个月、犬25mg/kg6个月,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本品对大鼠无致畸胎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经体内、外试验,未见致突变作用。

注意事项

1.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咽痛持续2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5.驾驶员、高空作业及操纵机器者慎用。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