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43 |
国药准字H440249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3~5岁,一次1粒;6~10岁,一次2粒;11岁以上,一次4粒。一日不宜超过16粒。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