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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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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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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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43 |
国药准字H19994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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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本品适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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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3~5岁,一次1粒;6~10岁,一次2粒;11岁以上,一次4粒。一日不宜超过16粒。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 |
口服用量如下: 1.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1~2片(每片含阿莫西林400mg和克拉维酸钾57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如果选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建议的剂量如下: (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3/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400mg和克拉维酸钾57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半片(每片含阿莫西林400mg和克拉维酸钾57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400mg和克拉维酸钾57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4)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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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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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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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本品适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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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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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