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43 |
国药准字H200400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3~5岁,一次1粒;6~10岁,一次2粒;11岁以上,一次4粒。一日不宜超过16粒。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 |
成人口服。每次0.2g(2片),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1,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代谢/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3,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者均低于1%。4,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5,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 |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黏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赶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