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晕头痛、伤风鼻塞、感冒不适、舟车晕浪、肌肉疼痛、蚊虫咬伤。居家旅行,必备良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薄荷脑、桉油、樟脑、冰片、水杨酸甲酯、薰衣草油。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
生产企业 |
和兴白花油药厂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080003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晕头痛、伤风鼻塞、感冒不适、舟车晕浪、肌肉疼痛、蚊虫咬伤。居家旅行,必备良药。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每日3~4次。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
副作用 |
婴儿忌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头晕头痛、伤风鼻塞、感冒不适、舟车晕浪、肌肉疼痛、蚊虫咬伤。居家旅行,必备良药。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
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避免触及眼睛或粘膜部位。3.对蚊虫叮咬局部反应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5.搔痒性皮肤病种类较多,最好配合服用相关药物。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