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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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锌。化学名称为:双(2-乙酰氧基苯甲酸)锌盐2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其化学名称为α-(氯甲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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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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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32 |
国药准字H2004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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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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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6粒。 |
1.毛滴虫病: (1)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mg(6片),晚上顿服。儿童25mg/公斤/天,一次顿服。 (2)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共5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 (1)阿米巴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mg,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mg(4片),每日二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2)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mg/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 (1)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晚上顿服1500mg(6片),服药1~2天。 (2)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mg/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1)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mg(6片),以后每次500mg(2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2)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00mg(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0mg/公斤,分二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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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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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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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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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只有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详见阿司匹林。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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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大,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3.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4.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7.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8.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9.如服用过量,或有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