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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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塞来昔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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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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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562 |
国药准字H2019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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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塞来昔布适用于:(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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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胃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返流性食道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氏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 |
急性疼痛:推荐剂量为第1天首剂400mg,必要时,可再服200mg;随后根据需要,每日两次,每次200mg。骨关节炎:推荐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口服或100mg每日两次口服。类风湿关节炎:推荐剂量为100mg至200mg,每日两次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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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在临床对照研究中,已有大约4250例骨关节炎(OA)患者,2100例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和1050例术后疼痛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其中超过8500例患者接受的每日总剂量达200mg(100mg每日两次或200mg每日一次)或更高,包括400多例患者接受每日总剂量达800mg(400mg每日两次)。约有3900例患者接受上述剂量6个月或6个月以上,其中约2300例患者达一年或一年以上,124例达2年或2年以上。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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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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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致畸作用:妊娠期分级C级。在口服剂量150mg/kg/day时(按AUC0-24计,暴露剂量约与临床剂量200mg每日两次的2倍相当),可观察到胚胎异常的发生率增加,如:肋骨融合,胸骨节融合和胸骨节畸形。在两项关于大鼠的研究中,其中一项研究发现在口服剂量30mg/kg/天时(按AUC0-24计,暴露剂量约与临床剂量200mg每日两次的6倍相当),有剂量依赖的膈疝发生的增加。没有妊娠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只有当考虑潜在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可考虑在妊娠期使用塞来昔布。2.非致畸作用:大鼠在口服塞来昔布剂量50mg/kg/天时(按AUC0-24计,暴露剂量约与临床剂量200mg每日两次的6倍相当),会导致着床前、着床后流产和胚胎存活率的降低。此种作用是由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所致,对生殖功能并无永久的影响,在临床正常应用下不会发生此类情况。目前尚无本品对动脉导管闭合作用的人体研究评估资料。所以在怀孕的后3个月内要避免使用塞来昔布。3.分娩和生产:大鼠在口服塞来昔布剂量高达100mg/kg时(相当于按AUC0-24人体在200mg每日两次时暴露剂量的约7倍),无证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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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塞来昔布适用于:(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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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 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外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粘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 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 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 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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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药物对诊断的影响:①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②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①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②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5、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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