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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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硝酸咪康唑、薄荷脑、合成樟脑、水杨酸甲酯、冰片、麝香草酚、丙酸倍氯米松。 |
苯磺贝他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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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日本SS制药株工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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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国药准字J201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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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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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每次10毫克,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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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尿量减少,水肿,心悸,呼吸困难,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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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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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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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白念珠菌等致病真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另外,还具有消炎、局麻和止痒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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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 2因本品含有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长期使用可造成毛细血管扩张及皮肤萎缩等。 |
1.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重给药,可能使坦亮的血中浓度上升,并可能持续维持高血药浓度,因此应从低剂量(例如1次量5毫克)开始慎重给药,出现异常时采取适当的处置,如减量,停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