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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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硝酸咪康唑、薄荷脑、合成樟脑、水杨酸甲酯、冰片、麝香草酚、丙酸倍氯米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桉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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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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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国药准字H21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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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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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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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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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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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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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白念珠菌等致病真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另外,还具有消炎、局麻和止痒的效应。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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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 2因本品含有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长期使用可造成毛细血管扩张及皮肤萎缩等。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小儿慎用。2.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3.避免大面积应用4.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