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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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硝酸咪康唑、薄荷脑、合成樟脑、水杨酸甲酯、冰片、麝香草酚、丙酸倍氯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分子式:C22H23ClN2O2。分子量:38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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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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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国药准字H2005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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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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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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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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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宜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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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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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白念珠菌等致病真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另外,还具有消炎、局麻和止痒的效应。 |
本品为非镇静性的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是氯雷他定的活性代谢物,可通过选择性地拮抗外周H1受体,缓解过敏性鼻炎或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相关症状。另外,体外研究结果,本品可抑制组胺从人肥大细胞释放。动物研究提示,本品不易通过血脑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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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 2因本品含有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长期使用可造成毛细血管扩张及皮肤萎缩等。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