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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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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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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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81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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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湿疹。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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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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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局部有严重感染者禁用。 3.结核性皮肤损害患者禁用。 4.病毒性皮肤病如疱疹、水痘患者禁用。 5.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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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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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湿疹。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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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曲安奈德为粮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念珠菌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两药并用可提高疗效。 |
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选择性抵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 ,使真菌细胞膜的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抵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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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如口,鼻等)。 3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制于3-4周内,以防止可的松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如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纹)。 4用药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6本品不推荐小儿面部使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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