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头癣、手癣、脚癣、甲癣、体癣和股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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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拉萘酯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辅料为:纯化水、甘油、轻质液状石蜡、天然碳十六-十八烷醇、无水亚硫酸钠、月桂氮革酮、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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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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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73 |
国药准字H2004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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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头癣、手癣、脚癣、甲癣、体癣和股癣等。 |
皮肤念珠菌病、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脱发、头癣、甲沟炎、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银屑病、湿疹、荨麻疹、疱疹、皮肤瘙痒症、红斑狼疮、白癜风、银屑病、扁平疣、寻常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传染性软疣、跖疣、寻常疣、扁平疣、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传染性软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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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涂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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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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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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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头癣、手癣、脚癣、甲癣、体癣和股癣等。 |
皮肤念珠菌病、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脱发、头癣、甲沟炎、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银屑病、湿疹、荨麻疹、疱疹、皮肤瘙痒症、红斑狼疮、白癜风、银屑病、扁平疣、寻常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传染性软疣、跖疣、寻常疣、扁平疣、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手足口病、传染性软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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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拉萘酯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抗真菌药,属角鲨烯环氧化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真菌细胞膜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影响作为细胞膜构成成分的麦角甾醇的合成,发挥抗真菌作用。利拉萘酯对皮肤丝状真菌(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强抗真菌作用,对其他丝状真菌、暗色真菌、双态性真菌也显示出抗真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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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