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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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片(贴)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活性成份: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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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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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16 |
国药准字H2000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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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 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 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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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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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溃处禁用。 3对急性、亚急性炎症及渗出糜烂性皮肤病禁用;毛发部位或对橡胶膏过敏者不宜敷贴。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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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 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 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 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 老年用药:本品尚未在足够数量的65岁以上受试者中并展临床试验,因此无法确定其与年轻受试者反应的差异,其他临床试验报告未发现老年和年轻患者之间有应答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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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 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 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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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中的醋酸曲安奈德,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外用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硫酸新霉素为氨基酸糖苷类抗生素,本品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有良好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竣、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加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菌连对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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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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