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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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片(贴)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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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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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16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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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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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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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溃处禁用。 3对急性、亚急性炎症及渗出糜烂性皮肤病禁用;毛发部位或对橡胶膏过敏者不宜敷贴。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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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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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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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中的醋酸曲安奈德,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外用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硫酸新霉素为氨基酸糖苷类抗生素,本品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有良好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竣、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加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菌连对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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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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