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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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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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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霉唑倍他米松洗剂
克霉唑倍他米松洗剂
主要成分

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克霉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0.643毫克(相当于倍他米松0.5毫克)。

生产企业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703

国药准字H200804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 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 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凃于患处,并温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对于体股廯不可超过2周,对于足廯不宜超过4周。或遵医嘱。使用前应摇匀。每周的用量不得超过45g(约为45ml)。

副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成分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1.本品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 2.与林可霉素相比本品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 3.本品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磷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等;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氧球菌等。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本品含有乙醇,可引起眼部灼烧感及刺痛感,故用药时应避免触及眼部。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