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利度胺,化学名称为:N-(2,6-二氧代-3-哌啶基)-邻苯二甲酰亚胺。 分子式:C13H10N2O4 分子量:258.24 |
|
| 生产企业 |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703 |
国药准字H3202612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
麻风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骨关节炎、皮肌炎、硬皮病、结节性红斑、白塞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重症肌无力、银屑病关节炎、结节性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 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 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
|
|
| 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
麻风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骨关节炎、皮肌炎、硬皮病、结节性红斑、白塞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重症肌无力、银屑病关节炎、结节性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 2.与林可霉素相比本品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 3.本品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磷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等;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氧球菌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本品含有乙醇,可引起眼部灼烧感及刺痛感,故用药时应避免触及眼部。 |
1.患者在使用沙利度胺前应被告知本品对育龄期妇女存在的风险。育龄期妇女在沙利度胺治疗前至少4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周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2.因在怀孕期间服用沙利度胺会对未出生胎儿引起严重的出生缺陷和死亡,所以在怀孕期间不应服用本品。3.因沙利度胺可分布到精液中,男性患者在沙利度胺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周内,在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既往有不孕不育史的患者发生任何性接触时,即使己经做了输精管切除术,也必须使用避孕套。4.如果妇女在治疗期间怀孕或男性患者治疗期间伴侣怀孕,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沙利度胺,并咨询医生对胎儿作相应的处理。5.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外周神经病变,其早期有手足麻木、麻刺感或灼烧样痛感,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知医师。如不及时告知并采取干预和正确处理可能会造成不可逆损害,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6.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以及停药后4周内不可以献血、哺乳、男性不可以献精。7.患者不得将沙利度胺转送给其他人。8.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避免与沙利度胺片表面接触,一旦不小心接触到,接触区域应用香皂和清水洗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