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苯苄唑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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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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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联苯苄唑。其化学名为1-[(4-二苯基)-苯基-甲基]-1H-咪唑。分子式为C22H18N2,分子量为310.4。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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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华世通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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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47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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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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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局部。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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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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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资料。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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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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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广谱抗皮肤癣菌、酵母菌、丝状菌和双相真菌的功效,并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糠秕马拉色菌和革兰阳性球菌亦有效。动物实验性皮肤癣菌病外用此药效果佳。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一样,对于C14-去甲基作用有抑制作用,使之不能形成麦角固醇,也可减少甲羟戊酸的产生使之不能形成角鲨烯,从而影响真菌麦角固醇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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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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