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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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194.5mg、丙磺舒55.5mg。 |
本品主成份为马来酸伊索拉定。 化学名称:2,4-二氨基-6-(2,5-二氯苯基)-1,3,5-三嗪马来酸盐 分子量:C9H7Cl2N5·C4H4O4 分子式:3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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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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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816 |
国药准字H20050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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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胃溃疡,也可用于改善急性胃炎、慢性胃炎急性发作期的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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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 2.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
成人每日2片(4mg),分1-2次口服,或遵医嘱(应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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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1.消化道 有时出现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症状。 2.肝脏 有时AST、ALT、Al-P、LDH值轻度升高。 3.皮肤 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 4.其他 胸部压迫感、失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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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者以及哺乳期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方可用药。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功能降低,故应从低剂量(例如2mg/kg/日)开始给药,根据病情和耐受性调整剂量,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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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胃溃疡,也可用于改善急性胃炎、慢性胃炎急性发作期的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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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有效,阳性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西林与一些耐甲氧苯西林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布蓝汉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2.氨苄西林钠为本品中的杀菌成分,作用于细菌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丙磺舒为苯甲酸衍生物,它与氨苄西林竞争肾小管同一主动转运载体,抑制后者从肾小管排泄,提高氨苄西林的血药浓度,延长其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1.5小时)。 |
1.药理作用 马来酸伊索拉定具有抗溃疡作用,可强化胃粘膜上皮细胞间结合,增强粘膜本身的稳定性,以发挥细胞防御作用,具有增加胃粘膜血流作用;不影响基础胃酸分泌,不刺激酸分泌。马来酸伊索拉定对实验性胃炎显示用量依从性地抑制或治愈效果。 2.毒理研究 亚急性毒性及慢性毒性(1)SD大鼠经口给予3、60及1200mg/kg/日,共13周,60mg/kg/日以上剂量组动物出现流涎、抑制体重增加及摄食量减少,肝重量增加,光面内质网增生及肾孟内结石,无毒性量为3mg/kg/日。(2)犬经口给予2.5、10、40及160/mg/kg/日,共13周,40mg/kg/日以上剂量组动物出现呕吐、流涎、抑制体重增加及摄食量减少,肝细胞内光面内质网增生及肾小球上皮细胞足突起融合。无毒性量为10mg/kg/日。(3)SD大鼠经口给予1.5、9、54及324mg/kg/日,共52周,9mg/kg/日以上剂量组动物出现几乎同于亚急性毒性试验的各种变化。无毒性量为1.5mg/kg/日。(4)犬经口给予2、10及50mg/kg/日,共52周,10mg/kg/日以上剂量组出现几乎同于亚急性毒性试验的各种变化。无毒性量为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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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出现皮疹不良反应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