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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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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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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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79 |
国药准字H2102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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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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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成人: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化疗开始后每8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连用5天。儿童:化疗前静脉注射本药以5mg/m2体表面积的剂量,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人每日口服两次,每次4mg,连服5天。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此后每8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连用5天。3 对于放射 |
口服。 1.成人0.3g~0.6g/次,4次/日,最大量2g/日,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15mg/kg,每4h~6h服1次。 2.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日,疗程不超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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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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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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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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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即一种新的强效止吐药,该药控制恶心呕吐的机理,是拮抗外周和中枢神经元5-HT3受体,从而阻断因化疗和放疗等因素引起小肠的5-羟色胺释放,通过5-HT3受体引起迷走传入神经兴奋而导致的呕吐反射。本品具高效选择性作用,因而没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导致紫绀,还可引起溶血﹑肝脏损害,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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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