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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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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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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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79 |
国药准字H4102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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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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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成人: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化疗开始后每8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连用5天。儿童:化疗前静脉注射本药以5mg/m2体表面积的剂量,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人每日口服两次,每次4mg,连服5天。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此后每8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连用5天。3 对于放射 |
1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小儿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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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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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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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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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即一种新的强效止吐药,该药控制恶心呕吐的机理,是拮抗外周和中枢神经元5-HT3受体,从而阻断因化疗和放疗等因素引起小肠的5-羟色胺释放,通过5-HT3受体引起迷走传入神经兴奋而导致的呕吐反射。本品具高效选择性作用,因而没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
1高钠血症;2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3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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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尚不明确。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