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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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尼扎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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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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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79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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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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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成人: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化疗开始后每8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连用5天。儿童:化疗前静脉注射本药以5mg/m2体表面积的剂量,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人每日口服两次,每次4mg,连服5天。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此后每8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连用5天。3 对于放射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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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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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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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或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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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即一种新的强效止吐药,该药控制恶心呕吐的机理,是拮抗外周和中枢神经元5-HT3受体,从而阻断因化疗和放疗等因素引起小肠的5-羟色胺释放,通过5-HT3受体引起迷走传入神经兴奋而导致的呕吐反射。本品具高效选择性作用,因而没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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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