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助消化药。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胀气,肠炎和小儿饮食不当引起的腹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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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脱脂牛乳经嗜酸性乳酸杆菌(Lacidophilus)发酵制成的粉末,按干燥品计算,含总酸量按乳酸(C3H6O3)计不得少于10.0%,含蛋白质不得少于38.0%。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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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泰格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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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131 |
国药准字H109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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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助消化药。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胀气,肠炎和小儿饮食不当引起的腹泻等。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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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按乳酸菌数计,一次0.4~0.8g,一日1.2~2.4g。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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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栓剂成人每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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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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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助消化药。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胀气,肠炎和小儿饮食不当引起的腹泻等。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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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后生成的乳酸可增加胃内酸度,促使主细胞分泌的胃蛋白酶原转变为胃蛋白酶,还能提高胃蛋白酶活性;在肠内分解糖产生乳酸,使肠内酸度增高,从而肠内抑制腐败菌的繁殖,防止蛋白质发酵,减少肠内产气。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实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²)时,出现雄性生殖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雄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 致癌性: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为84 mg/kg/日(496 mg/m²),168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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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颗粒状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