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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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盐酸小檗碱、木香、吴茱萸、白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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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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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Z4202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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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利,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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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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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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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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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利,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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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盐酸阿扎司琼为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对顺铂等抗癌药物引起的恶心及呕吐有明显抑制作用。动物研究表明,盐酸阿扎司琼对大鼠大脑皮质5-HT3受体亲和力比甲氧氯普胺约强410倍,为昂丹司琼的2倍,与格拉司琼基本相同。 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本品大鼠静脉注射给药,10mg/kg和60mg/kg组动物出现进食量和体重增加,可逆性的心脏、肝脏、脑和肾上腺重量加大。狗连续静脉注射给药3个月,剂量达30mg/kg时,给药后发即刻出现呕吐和流涎等症状。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及妊娠初期给药剂量60mg/kg时,对母体动物的生殖功能及胎仔发育未见明显影响。大鼠器官形成期静脉注射剂量达100mg/kg时,出现胎盘重量(F1)减少及雄性新生鼠(F1)的肾脏及肾上腺重量增加,但对母体、胎仔(F1和F2)及新生鼠(F1)的发育和功能均未表现出明显影响。家兔静脉注射给药剂量达0.3mg/kg时,出现母体动物摄食量减少,剂量达3.0mg/kg时出现胎仔发育轻度抑制,达30mg/kg时出现胎仔死亡率轻度增加,但未出现致畸性。大鼠围产期静脉注射给药达100mg/kg时,对母体动物无明显影响,但雄性仔鼠出现肝脏重量稍减轻。动物研究结果已表明,本品可经大鼠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本品用药期间应中止授乳。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但体外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出现染色体结构异常。 |
主要有抗菌,解痉,止痛,止泻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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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遇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口服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本药含有盐酸小檗碱,盐酸小檗碱属于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0.3~0.9g。本药中含有化学药物盐酸小檗碱,以下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供参考。1、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2、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 3、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含鞣质的中药与盐酸小檗碱合用后,由于鞣质是生物碱沉淀剂,二者结合,生成难溶性鞣酸盐沉淀,降低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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