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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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颠茄流浸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镁。每片含奥美拉唑镁为10.3毫克的肠溶衣微丸,相当于奥美拉唑10毫克。辅料为氧化铁红;氧化铁黄;单硬脂酸甘油酯40-55;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及丙烯酸乙酯共聚物(1:1),30%分散剂;微晶纤维素;人工石蜡;聚乙二醇;聚山梨醇酯80;交聚维酮;氢氧化钠;十八烷基富马酸钠;糖球;滑石粉;二氧化钛;柠檬酸三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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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 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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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2 |
国药准字J2013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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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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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片,用温开水送服。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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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及2个月的要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青光眼、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 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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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禁用。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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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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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磺胺类广谱抗菌药。磺胺甲噁唑(SMZ)与甲氧苄啶(TMP)有协同抑菌和杀菌作用。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苗、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苗、大肠埃希蔺、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抗微生物活性。 本品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叶酸合成的第一步,TMP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选择性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二者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代谢受到双重阻断。本品的协同抗菌作用较单药增强,对其呈现耐药菌株减少。然而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亦呈增高趋势。颠茄为M胆碱受体阻断药,能抑制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主受系抑制节后胆碱能神经支配的自主性效应器部位乙酰胆碱的活动,受乙酰胆碱支配的平滑肌的话动也被抑制。 抑制平滑肌、心肌、窦房结和房室结,以及外分泌腺等的兴奋。较大量的颠茄也能减少胃肠的蠕动和分泌,降低输尿管和膀胱的张力,对胆总管和胆囊仅略为松弛。 |
本品为H+,K+-ATP酶质子泵抑制剂,通过小肠吸收后,经血液循环,在胃壁浓集,从而抑制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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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腹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嚷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