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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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9NO·HCl分子量:289.80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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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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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083 |
国药准字Z64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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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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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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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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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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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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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无耐受和依赖性。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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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