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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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9NO·HCl分子量:289.80 |
本品每粒含奥美拉唑10毫克,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无水碳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蔗糖、羟丙甲基纤维素、95%乙醇、滑石粉、吐温-80、聚丙烯酸树脂II号、蓖麻油、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钛白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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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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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083 |
国药准字H200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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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适用于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反流行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症(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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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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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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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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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适用于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反流行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症(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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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无耐受和依赖性。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1.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2.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3.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4.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5.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6.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7.肝性脑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8.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9.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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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