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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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9NO·HCl分子量:289.80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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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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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083 |
国药准字H2006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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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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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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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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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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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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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无耐受和依赖性。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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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