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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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9NO·HCl分子量:289.80 |
聚卡波非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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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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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083 |
国药准字H2011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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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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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1.成人用药:口服给药,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6g。 (1)便秘: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用水送服。 (2)腹泻:推荐剂量为每次1g,4次/d或根据需要调整,嚼碎后吞服。对严重腹泻患者,可每半小时重复给药1次,直至达到最大剂量。 2.儿童用药: (1)便秘: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嚼碎后用水或其他液体送服。 (2)腹泻3~6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2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1.5g;6~12岁,推荐剂量为每次0.5g,3次/d,咀嚼后吞服,每天不宜超过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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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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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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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用于便秘,如慢性便秘、肠易激综合征、肠憩室疾病及孕妇、老人、康复期患者的便秘,也能用于水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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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无耐受和依赖性。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因本品在体内不被吸收,故较少出现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呕吐、胃痉挛。有腹胀、胃肠胀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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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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