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
生产企业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21 |
国药准字H2001028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1 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次给药;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次给药;或遵医嘱。 2 儿童: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3或4次给药;重度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次给药;或遵医嘱。肌肉注射需将本品用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150mg/ml(或每瓶加5ml生理盐水溶解)澄明液体并即时使用。静脉滴注需将本品0.6g用100~2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成≤6mg/ml的浓度的药液,静脉滴注30分钟。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老年人,儿童慎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
|
成分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本品为林可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本品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以及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脆弱类杆菌、梭杆菌属、真杆菌、丙酸杆菌等厌氧菌有抗菌作用,肠球菌对本品耐药。 |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 |
1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一次0.125~0.5g,一日3~4次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