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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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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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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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21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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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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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照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每日二次。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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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老年人,儿童慎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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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毫克/千克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次不超过100毫克,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尚未通过试验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推荐哺乳期间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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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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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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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