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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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平。 |
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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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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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21 |
国药准字H1094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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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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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经眼给药:一次约0.1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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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老年人,儿童慎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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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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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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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盐酸环丙沙星属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止细菌中的DNA旋转酶,干扰DNA功能,导致细菌死亡。对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对淋球菌作用最强;对革兰阳性菌亦有一定的杀菌效果。又与其它抗菌素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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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采用相应措施。不宜长期使用。 |